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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新快报-广州市房管局负责人接访日案例透视
发布时间:2007-12-25浏览次数:1105

   在市国土房管局局领导接访日,家住越秀区的邓女士反映,她和20多位邻居位于小北路的租住公房拆迁后,一年多前已回迁到新城市·玥秀居住,到现在还没能与越秀区国土房管局签租约,原因是开发商与区房管局的产权移交还未完成。副局长黄文波请邓女士放心,表示会督促开发商尽快完善产权移交等手续。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楼盘开发商新城市实业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楼盘的前身是由广州力中房地产公司及房管局危改所共同开发的一个项目,由于资金运作问题陷入烂尾状态,2004年11月被法院拍卖。新城市实业公司通过拍卖获得项目进行开发,把烂尾长达10年的项目盘活。楼盘产权问题清晰,是广州市房屋管理系统“阳光家缘”的首家试点单位。
     通过一年半的努力,不少商品房业主和私房回迁业主都已经发了房产证。包括20多户公房租户在内的回迁户已于2006年全部回迁或货币补偿,其中回迁后的公房租户在区房管局接管前,公房租金也一直由新城市实业公司代向区房管局缴纳。现在,在陆续办理公房的产权交换工作,部分单位的产权交换已经完成了。而区国土房管局接收房子要向开发商发出接收通知书,目前该项工作在进行中。至于房管局与公房租户签订租约的工作则由区房管局负责组织,由于区房管局需要对拆迁户的资料进行甄别,考察其是否符合租用公房的条件,也需对租金进行评估,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新城市实业公司将继续协助拆迁户与区房管局签订公房租用协议。
     烂尾项目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错综复杂,要盘活烂尾楼需要开发商肩负起大量的责任。开发商除了要协调与拆迁户之间的关系外,也需要协调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拆迁户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拆迁户(业权人)与拆迁户(承租人)之间的关系,甚至是拆迁户内部、业权人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相信凭着新城市实业公司规范操作、诚信经营的作风,必将使烂尾楼成为优质、手续齐全的房地产项目。